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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料中心設置作業要點」第八點、第九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單位:金門縣消防局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料中心設置作業要點」第八點、第九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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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