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用電注意事項
  • 發布單位:金門縣消防局

一、裝置電器時應注意事項:

燈泡或其他電熱裝置,切勿靠近易燃物品,尤其不可在衣櫃內裝設電燈, 以免自動開關失靈引起火災。  

室內裝置電燈,至少應離開天花板1英吋處裝設,不可裝設在天花板裏面, 因天花板裏面裝設電燈,在攝氏300℃即會引起燃燒,如離天花板1英吋公分處裝設, 則須攝氏1500℃方能燃燒。  

用電不可超過電線許可負荷能力。  

增設大型電器時,應先申請重新裝設屋內配線或電錶後再使用。 

切勿自接臨時線路或任意增設燈泡及插座。  

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項電器。  

電線延長線,不可經由地毯或高掛有易燃物牆上。

二、平時使用應注意事項:

使用電器時,千萬不可因事分心突然離開忘了關閉,這樣很容易造成火災。  

使用電煖爐時,切勿靠近衣物或易燃物品,尤其在烘烤衣服時,更不可隨意離開,以免 烤燃衣物引起火災。  

使用過久的電視機,如內部塵埃厚積,則很容易使絕緣劣化,發生漏電,或因蟲鼠咬傷 ,將配線破壞,發生火花引起燃燒或爆炸,應特別注意維護及檢查。    

電器插頭務必插牢,不使鬆動,以免發生火花引燃近旁物品。  

電熱水器發生爆炸案已有多起,應隨時注意檢查其自動調節裝置是否損壞, 以免發生高熱引起爆炸。  

電器在使用時切勿讓小孩接近玩弄,以免觸電或引起火災;離家外出,應將室內電器關閉, 以免發生火警。  

電氣房及電源開關附近,應置備四氯化碳或乾粉滅火器,以資防火。  

電氣火災,可用海龍、乾粉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

三、故障排除時應注意事項:

電器發生故障,有異狀首先應切斷電源開關,即時修理,以免發生短路,引起電線著火。  

屋內配線陳舊、外部絕緣體破損或插座損壞,都必須立即更換修理。  

保險絲熔斷,通常是用電過量的警告,切勿誤以為保險絲太細而換用較粗或以銅絲、鐵絲替代。  

切勿用潮濕的手碰電器設備,以防觸電。 

電線走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電源未切斷前,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防導電。

 

  • 點閱次數:43
  • 上版日期:11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