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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安全須知
  • 發布單位:金門縣消防局

故障排除時應注意事項:

一、 電器發生故障,有異狀首先應切斷電源開關,即時修理,以免發生短路,引起電線著火。

二、 屋內配線陳舊、外部絕緣體破損或插座損壞,都必須立即更換修理。

三、 保險絲熔斷,通常是用電過量的警告,切勿誤以為保險絲太細而換用較粗或以銅絲、鐵絲替代。

四、 切勿用潮濕的手碰電器設備,以防觸電。

五、 電線走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電源為切斷前,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防導電。

 

用電安全須知裝置電器時應注意事項:

一、燈泡或其他電熱裝置,切勿靠近易燃物品,尤其不可在衣櫃內裝設電燈,以免自動開關失靈引起火災。

二、室內裝置電燈,至少應離開天花板1 英吋處裝設,面裝設電燈,在攝氏300℃即會引起燃燒,如離天花板1英吋處裝設,則須攝氏1500℃分能燃燒。

三、 用電不可超過電線許可負荷能力。

四、 增設大型電器時,應先申請重新裝設屋內配線或電錶後再使用。

五、 切勿自接臨時線路或任意增設燈泡及插座。

六、 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項電器。

七、 電線延長線,不可經由地毯或高掛有易燃物牆上。

 

延長線及電線使用安全須知:

一、 拔下延長線插頭時,應手握插頭取下,不可僅拉電線,而造成電線內部銅線斷裂。

二、 電線內部銅線部分斷裂稱為半斷線,當電流流過半斷線時,因電路突燃變窄,造成過負荷而產生高熱。

三、 延長線不可壓在家具或重物下方,以避免發 生損壞產生危險。

四、 使用延長線時,應注意不可將其綑綁,由於電線經綑綁後,熱量很難流通,因此溫度昇高而將塑膠融解,造成銅線短路著火。

五、 延長線避免放置爐具上方,因爐火高溫將塑膠融解,造成銅線短路著火。

六、 延長線應在容許負載容量下使用,且延長線上有連接多孔插座應使用具保險絲安全裝置或過負荷保護裝置之產品。

七、 是否使用老舊、破損之延長線?會造成短路、漏電或感電等危險,應即立更新。

八、 使用中之延長線是否有發燙或異味產生?此為過負荷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該高電量之電器。

九、 確認插頭是否過載之簡易算法:

電子鍋耗電功率為660w (瓦特),除以110 伏特額定電壓,所需的電量即為6A(安培)當三種電器同時插在延長線使用時,所需的電流19A 就會超過延長線負荷(12A),並超過插座容許電流(15A),即為過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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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