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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預防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1項公告指定之物質」
  • 發布單位:金門縣消防局

內政部消防署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1項公告指定之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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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