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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消防機關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位置構造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
  • 發布單位:金門縣消防局

內政部於108年8月26日以內授消字第1080823067號令發布「消防機關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位置構造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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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