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鎮於昨日發生一起肇事逃逸交通事件,一部自小客車擦撞機車後逃逸,又失控自撞小徑圓環擋土牆起火,張姓駕駛及一名乘客受傷,均送醫治療,全案警方依違反刑法過失傷害罪及肇事逃逸罪由警方偵辦中。 此起肇逃事件發生於昨天上午十一時四十五分許,警方表示由張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於伯玉路三段擦撞由翁姓男子騎乘機車後,立即肇事逃逸,適逢金湖分局偵查隊車輛途經該路段,立即尾隨該車準備伺機予以攔查。之後,該自小客車高速行駛,於伯玉路小徑圓環失控自撞擋土牆,造成車上駕駛及一名乘客受傷,且車輛毀損嚴重起火,偵查隊隊長謝承宏及偵查佐黃文輝立即用車上之滅火器協助滅火,並合力將受傷之駕駛人抬出車外,等待救護。 本局指揮中心獲報後,第一時間即派遣第二大隊金湖、金沙及金寧車組,計各式消防車、救護車七輛及職義消人員十七人前往救援,現場為自小客車交通事故,車輛擦撞圓環旁圍牆,自小客車車頭起火燃燒,救護人員即給予受傷駕駛與乘客必要救護處置後,立即送至醫院救治外,車組人員以滅火器進行火勢壓制,後續部署水線搶救火勢,並確認有無其他人員受困車內,過程運用破壞器材針對車頭進行必要破壞,並確認無復燃之疑慮,整起救援在現場警消合作下順利完成搶救任務。 金湖分局提醒用路人,發生車禍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不管到底是誰對誰錯,絕不可在警察或救護人員未到場前,就先行離開現場,以避免涉犯更嚴重的肇事逃逸罪。刑法第一八五條之四肇事逃逸罪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呼籲行車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且應定期進行保養檢測,使用前應檢查五油三水,行車過程如有異狀,應立即停車檢查;另如有意外事故發生時,應立即撥打一一九通報,以爭取黃金救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