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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公共危險物品儲存場所?

公共危險物品儲存場所係指下列場所:
一、室外儲存場所:位於建築物外以儲槽以外方式儲存六類物品之場所。
二、室內儲存場所:位於建築物內以儲槽以外方式儲存六類物品之場所。
三、室內儲槽場所:在建築物內設置容量超過六百公升且不可移動之儲槽儲存六類物品之場所。
四、室外儲槽場所:在建築物外地面上設置容量超過六百公升且不可移動之儲槽儲存六類物品之場所。
五、地下儲槽場所:再地面下埋設容量超過六百公升之儲槽儲存六類物品之場所。
權責單位:消防局 科別:預防科
連絡人:周柏彰 連絡方式:(082)324021分機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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