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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煙火申請要準備哪些資料?

需準備以下資料一式三份,向消防局預防課提出申請:
一、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二、製造或輸入者登記或立案證書影本。
三、施放清冊:應記載施放之高空煙火名稱、數量及規格。
四、輸入或販賣許可文件。
五、標示安全距離之施放場所平面圖。
六、高空煙火性能、施放方式、施放設施及附有照片或圖樣之作業場所說明書。
七、施放安全防護計畫:應記載施放時間、警戒、滅火、救護、現場交通管制及觀眾疏散等應變事項。
八、施放人員名冊及專業證明文件影本。
九、其他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
權責單位:消防局 科別:預防科
連絡人:周柏彰 連絡方式:(082)324021分機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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