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申請登記作業?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申請營業之登記,應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取得或變更公司或商業登記,於備具「燃氣熱水器承裝業」之營業項目(經濟部 95年1月9日經商字第09502400910號公告新增本營業項目,代碼為E603130)後,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檢附下列文件向消防局辦理申請:
一、申請書。
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營業場所證明文件。
四、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
五、技術士之名冊、國民身分證及技術士證之影本;承裝業負責人具技術士身分者,亦同。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文件。
權責單位:消防局 科別:預防科
連絡人:周柏彰 連絡方式:(082)324021分機6104

  • 點閱次數: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