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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預防科】內政部111年12月28日修正發布「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條文影本1份。
  • 發布單位:金門縣消防局
  • 點閱次數:15
  • 上版日期:11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