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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預防科】內政部於112年10月17日以內授消字第1120821105號令發布「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第24章之1。
  • 發布單位:金門縣消防局
  • 點閱次數:8
  • 上版日期:11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