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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預防科】金門縣「種植高粱、小麥等作物之土地」為不得申請田野引火燃燒區域
  • 發布單位:金門縣消防局

金門縣「種植高粱、小麥等作物之土地」為不得申請田野引火燃燒區域,業經金門縣政府109年1月21日府消預字第1090002343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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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