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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7-01-20
    為避免一氧化碳中毒,金門縣消防局特別針對燃氣熱水器遷移或更換者予以補助,每戶最高補助新台幣3,000元,請符合條件者可於107年1月1日起至4月30日申請遷移,即日起逕向消防局各消防分隊(金城分隊電話:311-610、金寧分隊電話:324-021轉1119、烈嶼分隊電話:362-119、金湖分隊電話:332-550、金沙分隊電話:352-269)提出拆遷及換裝熱水器之補助申請。
    本項補助對象為居家瓦斯熱水器安裝不當,如屋外型(RF式)熱水器裝設於屋內或加蓋陽臺;半密閉自然排氣型(CF式)熱水器,未裝設或裝設錯誤的排氣管;其他燃氣熱水器或排氣管安裝不當致有產生並蓄積一氧化碳中毒之虞等情形之一者,需遷移或更換熱水器(包括強制排氣型燃氣熱水器、電熱水器或太陽能熱水器),經消防局居家訪視確認有一氧化碳疑慮後,即有資格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