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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6-07-26
      風光明媚的太湖十一月卅日凌晨又發生跳湖自殺事件。陳姓少婦因與老公吵架,一時想不開跳湖尋短,縣消防局據報火速趕至,運用絕佳水上救援技巧及默契,順利將在水中載浮載沉的少婦挽救上岸。局長楊肅凱呼籲,盼民眾珍惜生命,勿因一時衝動,而做出後悔的事。
金門縣消防局勤務中心於104年11月30日深夜0時16分接獲報案,報案人表示其友人因情緒不穩,半夜離家未歸,手機聯絡亦未接通,擔心當事人有輕生尋短念頭,遂開車外出四處找尋,至太湖中正紀念林時,發現當事人機車停放該處恐生意外,於是報案協尋,金門縣消防局獲報於當日0時17分立即同步派遣金湖91救護車及EMT救護技術員到場協尋,人車到達現場與報案人對接後,人員隨即分散於湖際、岸邊及公園內搜尋,現場搜尋約20分鐘後,消防人員於太湖中,發現有一顆球型物浮在湖中水面上,人員快步趨前查看,果然發現不遠處有一顆人頭在水面載浮載沈,岸邊近看後確認為一名婦人背對岸際,消防人員呼叫安撫時,婦人情緒激動不斷直喊:「不要過來」,消防人員安撫無效後見狀危急,立即攜帶魚雷浮標入水,消防人員不畏凌晨氣溫極低,親自環抱方式將其帶至岸邊,憑藉平時紮實且精良訓練,順利將婦人從太湖中救出,過程中無任何人員傷亡,成功完成本次救援任務。
      消防局指出,這次事件同仁們不僅發揮平時專業訓練所學,而且藝高人膽大,一邊安撫婦人情緒,另一人擔任攻擊手,運用絕佳水上救援技巧及默契,成功將婦人救上岸,友人見婦人安全上岸,露出欣喜表情,所幸婦人除嗆水並略有失溫現象外,並無大礙,由救護人員給予保暖及緊急處置後,並將婦人載送至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做進一步評估及治療,順利完成本次救援任務。
      據消防局調查指出,跳入湖中尋短的陳姓婦人,因與丈夫爭吵心情不好,才會想要跳水尋短,所幸搜救人員及時尋獲,圓滿達成救援任務,救回陳女的寶貴性命,消防局局長楊肅凱呼籲,盼民眾珍惜生命,勿因一時衝動,而做出後悔的事。
      消防局表示,本縣因地理位置四面環海,近年來發生多起地區居民因從事水上或海上活動,不慎造成意外事故發生,導致有民眾傷亡情形發生。金門縣消防局提醒:本縣縣民從事各項水域活動時,切勿輕忽任何有可能發生的危險,選擇至政府公告合格水域進行遊憩,並選擇具有救生員警戒的水域進行水上活動,才能有效保障自我生命財產安全,讓災害損失減至最低,多一分準備,生命財產安全多一分保障!如發生任何緊急情事請撥打「119」服務專線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