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物質災害搶救整備作業計畫」
計畫目標:
一、完備救災機制,周密行動準據。
二、編組名冊建置,完善資源整備。
三、評估區域風險、建構支援體系。
四、落實訓練演習,災害詳實檢討。
執行機關: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及內政部消防署各港務消防隊。
執行重點:
一、檢討修正各項危害物質災害搶救標準作業程序
二、建置危害物質災害搶救查詢相關資訊
三、化災處理隊整備
四、災害搶救車輛、裝備器材整備
五、區域風險因子評估
六、災害搶救訓練演習整備
七、災後統計及建檔
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物質災害搶救整備作業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