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農曆四月十二迎城隍」活動,即將在本周日正式熱鬧登場了,這時候金城地區有許多家戶會準備豐盛祭品以及在活動過程中燃放爆竹煙火,為了強化民眾對火災安全的意識與知識,金門縣消防局金城消防分隊特別於慶典展開之前,進行加強排油煙機煮食安全暨燃放爆竹煙火的宣導活動,以便讓民眾能夠歡度一個安全的「迎城隍」慶典。 自上(四)個月八日起「金城鎮迎城隍」的祭典已陸續展開,而農曆四月十二日更是迎城隍慶典中最重點的節日,民眾往往會購買爆竹煙火施放來增添節慶熱鬧氣氛,為有效預防爆竹煙火意外事故災害發生,金城消防分隊也籲請民眾在選購爆竹煙火時,一定要購買有附加內政部核發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以增加其安全性,並應遵守爆竹煙火安全施放事項,維護生命財產安全。 金城消防分隊表示,為維護民眾公共安全及安寧,於金城鎮迎城隍季期間,持續查察違規爆竹煙火,尤其以商店、空屋、賣場、攤販及轄內海岸線為查察重點,嚴防走私、違規爆竹煙火製造及販賣事件發生。若發現違規販賣,將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處罰,以查緝不法,消防局請民眾勿任意購買違規爆竹燃放,以維護地區公共安全。節慶時若以播放鞭炮錄音帶或環保鞭炮的方式來替代燃放爆竹,則安全性更提昇,並籲請民眾購買附加認可標示或標示有製造廠商名稱、地址及使用注意事項的爆竹煙火。 至於十二歲以下兒童,內政部亦已公告禁止其施放升空類(例如小高空、空中美人等)、飛行類(例如沖天炮、笛聲炮等)以及甩炮類一般爆竹煙火,燃放其他種類爆竹煙火時也應有家長在旁指導,依該產品使用說明操作,並選定空曠地區燃放,避免因使用不慎引發火災,造成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甚至糾纏不清的刑事與民事官司。 金城消防分隊還進一步表示,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罰則,製造、輸入業者或零售商以外之供應者,販賣未附加認可標示之一般爆竹煙火(違規爆竹如大陸製爆竹)可處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之罰鍰,而零售商販賣未附加認可標示之一般爆竹煙火,可處三萬元以下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罰則相當重,查緝小組人員會不定時前往查緝,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並呼籲鄉親購買爆竹煙火一定要認清有「爆竹煙火認可標示」的合法產品,勿貪小便宜購買便宜來路不明爆竹煙火,以免自身安全受到危害;同時希望業者不得販賣爆竹煙火予十二歲以下兒童,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除非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陪同,否則禁止施放。 金城消防分隊還建議,對於鄉親們在迎城隍慶典時節,如為了增添熱鬧氣氛或祭拜需要,建議以「播放鞭炮錄音帶」或「環保紙炮」代替傳統爆竹以增加其安全性;而人流擁擠之場所應禁止爆竹煙火之燃放,以免危急個人及週遭人群之安全,如確有需要燃放爆竹煙火,燃放時並應選擇空曠、四週無人及無可燃物之地點燃放,並以合法爆竹煙火為限,以免傷及他人或造成火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