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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9-01-14

金門縣鳳凰志工隊

        自從消防法於民國84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緊急救護工作正式納入消防三大工作項目之一,各縣市消防機關之緊急救護量即呈現逐年增加趨勢;然以本局有限救護人力,執行緊急救護工作確有不足。有鑒於民眾對緊急救護品質要求日益提升,為使傷病患事故現場有更充足人力提供完善到院前救護,內政部消防署於民國88年9月21日函頒「廣結志工參與緊急救護工作-鳳凰計畫」。前於金門縣警察局消防隊即依據此計畫積極召募具有助人熱忱與服務志趣,且願於閒暇時參與救護工作之社會大眾,於民國88年12月份辦理鳳凰志工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訓練;嗣經60小時EMT-1訓練及4小時志願服務基本理念訓練合格後,消防署陳副署長武雄於民國89年元月21日親自跨海來金授旗,正式成立金門縣鳳凰志工隊,成為外島第1個誓師成軍的鳳凰志工隊伍,初期成員人數為17人(現有人數為45人),首任隊長為陳森照先生,並連任至今。

        鳳凰志工平日利用閒暇時間到各消防分隊協勤,遇有救護案件發生,立即搭配本局救護人員執行緊急救護勤務。19年來努力耕耘,成效有目共睹,所有志工夥伴們都能秉持「以服務充實人生,用關懷增進溫情」理念,發揮「助人最樂,服務最榮」精神,進而擁抱「鳳凰情」,展現「天使心」,散播緊急救護的種子,提升患者到院前的存活率,構建出安全無虞的全民緊急救護體系。

金門縣鳳凰志工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