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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6-12-29
新塘掩埋場因天氣炎熱溫度太高導致沼氣自燃,另疑似垃圾中夾雜未燃燼之物(如炮竹、金紙等)造成悶燒,本縣環保局昨日發佈新聞稿指出,該局現場人員在第一時間即通報消防局到場支援,並出動怪手分區隔離,自燃及悶燒現象立即控制並未蔓延,後續將加強現場管控及巡查,並呼籲地區民眾燃燒後之金紙、炮竹餘燼應集中,確認熄滅或以水澆熄後再交由清潔隊收運,避免發生垃圾悶燒引發火勢。
 環保局指出,本縣生活垃圾自99年12月起轉運高雄市焚化處理迄今,惟高雄市政府於105年9月因其委託之民間廠商已無法辦理底渣再利用致高雄市面臨底渣無處可去之困境,故高雄市政府要求各垃圾進場之縣市需建立互惠機制,協助高雄市處理焚化底渣,回運底渣比例為1:1.67(每處理1公噸垃圾,需回運1.67公噸底渣) 或1:1.8(回運1.8公噸底渣資源化產品),若無法達成互惠機制,高雄市政府將暫停收受處理該縣市家戶垃圾。
 爰此,環保局於105.12.28及106.1.12辦理「金門縣垃圾焚化處理底渣委託再利用處理計畫」招標案,惟皆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上個月並接獲高雄市政府通知自106年6月3日起暫停收受本縣家戶垃圾進場,若無回運底渣則持續禁止本縣垃圾進場。
 為儘速解決底渣問題以利本縣垃圾轉運處理,本縣於106.6.5邀集縣內各主辦工程單位召開「本縣運回底渣資源化產品再利用於公共工程研商會議」,研商底渣回運金門再利用之可行性,並重新檢討及修正後再次辦理底渣處理及再利用之招標案,另將預定辦理期程函送高雄市環保局請其先恢復協助處理本縣垃圾,惟未獲同意。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於106年5月2日召開「協助地方政府使用底渣資源化產品暨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修正草案研商會議」,該局已依會議決議於106年6月26日函送「金門縣底渣再利用執行計畫」予環保署,並請環保署儘速建立「中央跨部會協調媒合平台」,協助本縣焚化底渣媒合後提供予中央部會公共工程使用,期能儘速回運底渣以解決本縣垃圾處理問題,另本縣亦請環保署協助尋求其他具有焚化處理設施之縣市緊急支援處理本縣垃圾;環保署近日表示將明訂其他縣市代燒垃圾,底渣回運比例不得超過20%,建立合理的底渣回運互惠機制,並訂定「現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統一調度辦法」,以協調調度解決垃圾問題。
 環保局表示,目前本縣垃圾係暫置於新塘掩埋場內,暫置量約1千餘噸,現場設有操作人員及管理人員,就暫置部份會做好進場管控及防治措施,避免造成汙染,並不定期巡查,近日因天氣炎熱溫度太高導致沼氣自燃,另疑似垃圾中夾雜未燃燼之物(如炮竹、金紙等)導致悶燒,第一時間現場人員即通報消防局到場支援,掩埋場並出動怪手分區隔離,自燃及悶燒現象立即控制並未蔓延,後續將加強現場管控及巡查,以於第一時間發現問題即時處理,在此呼籲地區民眾燃燒後之金紙、炮竹餘燼應集中,確認熄滅或以水澆熄後再交由清潔隊收運,避免發生垃圾悶燒引發火勢。
 垃圾問題是全民共業,每個人都會產出垃圾,環保局也呼籲地區民眾應共同面對如何解決垃圾處理問題,源頭減量垃圾分類要從每個人做起,確實做好資源回收方能減少垃圾量,畢竟有焚化處理設施的縣市沒有義務無限量的協助處理其他縣市的垃圾,垃圾長期轉運並非長久之計,所以惟有發展垃圾現地處理設施方能徹底解決地區垃圾問題,縣府在垃圾處理問題一定積極面對尋求解決方式,也希望民眾能給予支持鼓勵及配合,共體時艱,共同渡過此一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