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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5-01-05

金門縣消防局執行消防栓查察之要領

99年9月27日消金救字第0990004671號函發

壹、勤務要點:

一、地上式消防栓:檢查出水口蓋有無缺失、接頭是否靈活、水壓是否正常。

二、地下式消防栓:檢查消防栓蓋有無缺少或破損、箱內有無泥土是否清除、出水口接頭是否靈活或損壞、開關是否靈活或損壞、水壓是否正常。

 

貳、水源檢查重點:

一、地上式消防栓頂端應標明開之方向(逆時針方向轉動為開啟),地下式消防栓與地上式相同。

二、檢查時車輛停放於消防栓體前方或後方約3至5公尺處,並打開警示燈或駐車燈,如逆向時應可加開大燈,以確保檢查人員安全。

三、檢查時,應站在出水口側面,徐徐打開開關,不可太快,以防管內蓄存壓力突然噴出,及檢查人員,檢視地下式時,尤應注意頭部應避開傳動帽上方。

四、檢查時,應注意消防栓開關是否能順利操作?快速接頭是否靈活?消防栓進水管是否能順利接合分離。

五、檢查時,如無出水或水壓不足時,應檢視消防栓制水閥是否打開。

六、檢視時,應注意栓體是否清潔(栓箱內若有污泥時,應加以清潔)油漆是否脫落現象,消防栓標誌有無損壞或反光性不佳等,亦應一併檢查清理。

七、消防栓四周5公尺內,不得有阻礙物。如為車輛,可拍照存證,移請交通隊逕行舉發。

八、檢視水質是否清潔及水壓是否正常,並作成紀錄。

九、檢查時,發現有遭垃圾阻塞出水口或輕微埋沒污泥阻塞之消防栓先予清理挖掘、清理時以杓子或小鐵桶將污泥挖出至出水口及開關閥漏出為止,再將開關打開,以水流沖刷流走。

十、檢查時,遇有開關卡死或不易轉動,先以金屬開關背面在開關正面上方重擊二至三下,使其卡死部份鐵鏽鬆脫,然後添加幾滴機油使其潤滑,再來回轉動,如此重複三、四次應可將開關開啟。如再無法開啟,則需請自來水機構修復。

 

附表1-水源不足地區增設消防栓或增闢替代水源執行進度管制表

附表2-水源不足地區增設消防栓或增闢替代水源進度管制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