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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9-07-10

本局自98年3月1日起,本縣已採建築消防平行作業,由民眾逕採平行作業方式於辦理建築物建照執照或使用執照申請時,向各業管單位提出申請。

為便利民眾辦理建築物圖說審查、竣工查驗、檢修申報及防火管理相關申報之申請,內政部消防署特開發出人民線上申辦電子化系統,有申請需要之民眾,可登載進入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735&article_id=2935)網頁後,持自然人憑證逕至【人民線上申辦電子化系統】線上辦理相關作業。 金門縣消防局辦理圖說審查及及查驗應注意事項:

一、應依「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及其補充規定檢附相關申請文書及圖說辦理申請作業。

二、送件資料一式三份,並於書背位置標示(檔號050601-場所名稱-建物地址-起造人等資料)範例。

三、依規定應親自出席(請攜帶身分證件供查核)

四、建立人員影像檔。

五、檢附消防圖說電子檔(PDF)-請附於清圖後之送件資料內。

六、查(驗)迄之圖說電子檔—有修正適用。

七、竣工查驗設備檢測人員應入鏡並製作說明看板(含工程名稱、地址、測試人員、測試項目、日期、其它備考資料)竣工查驗驗迄後所有書面資料應燒錄光碟乙份供本局備份。

02線上e申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