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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9-01-17

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物質災害搶救整備作業計畫」

計畫目標:

一、完備救災機制,周密行動準據。

二、編組名冊建置,完善資源整備。

三、評估區域風險、建構支援體系。

四、落實訓練演習,災害詳實檢討。

執行機關: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及內政部消防署各港務消防隊。

執行重點:

一、檢討修正各項危害物質災害搶救標準作業程序

二、建置危害物質災害搶救查詢相關資訊

三、化災處理隊整備

四、災害搶救車輛、裝備器材整備

五、區域風險因子評估

六、災害搶救訓練演習整備

七、災後統計及建檔

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物質災害搶救整備作業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