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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6-07-26

       清明節掃墓祭祖,表達對先人的思念,是相沿已久的習俗,民眾到郊區掃墓,燃燒雜草,不慎引起火燒埔,4月4日至6日因掃墓發生30件火燒埔事件,讓消防人員疲於奔命的「打火」,所幸未釀成大災害。金門縣消防局再次提醒民眾掃墓「四不二記得」,防範引起林地火災。
      根據消防局統計資料顯示,金門縣今(104)年清明節火燒埔案件為30件(金城鎮7件、金寧鄉12件、金沙鎮7件、金湖鎮4件、烈嶼鄉0件),金門縣消防局說,發生火燒埔是民眾掃墓,焚燒冥紙、雜草不慎而引起。
      金門縣消防局表示,4月4日至4月6日家家戶戶利用清明連假至祖先墓地祭祖,民眾掃墓祭祖都有燃燒金紙習俗,部分民眾甚至以焚燒方式清除墓園周邊雜草。今年適逢20年來的嚴重乾旱,雨水不足導致天乾物燥,若民眾掃墓後的殘火沒有滅除,更容易引燃周邊雜草,加上風勢助長,火勢往往一發不可收拾,統計本縣4月4日至6日因掃墓造成30件火警事件,三天期間出動消防車76車次、消防員含義消203人次,除令消防隊員疲於奔命外,燃燒面積更高達5600平方公尺,同時造成大量空氣污染,嚴重破壞環境及生態。
      消防局提醒民眾,掃墓造成田野火警,將違反消防法第14條規定,未經許可引火燃燒造成火災之行為,最高可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之罰鍰;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規定,防制區內從事燃燒行為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者,可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長楊肅凱表示,慎終追遠是中國人的善良風俗,但進行掃墓及祭祖活動之後,一定要把殘火熄滅,希望鄉親互相叮嚀,免得熊熊烈火,燒掉了青山,對人,對祖先都不好!